我市启动教师“县管校聘 ”改革试点工作
我市向省推荐2个县市区作为“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县 ,改革内容包括建立完善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由编制部门负责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岗位总量,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招聘录用、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学校负责岗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