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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关于普通话测试报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7  11:17:0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关于普通话测试报名的公告

 

衡语测〔2019〕1号

 

为满足我市社会各界人员普通话测试需求,继续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我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面向社会依法测试,现就报名、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对象

自愿申请参加测试的社会各界人员(含高等学校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户籍没有要求。

二、测试方式

按照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

三、报名时间

每年的3、6、9、12月为社会考生报名月份,报名月份的每周五上午10点集中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和平西路1088号衡水学院本部二餐厅四楼425)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尺寸为390*567的电子照片,照片底色无要求(报名当天以附件形式发送到490321067@qq.com邮箱),报名费50元。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后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七、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

考试后2个月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查询成绩,普通话等级证书由河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印发,于测试后3个月之内领取。领取普通话证书请电话咨询0318—6905500,证书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八、报名咨询电话

0318-6905500(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0318-2683986(市教育局语委办)

九、关于补办证书

参见附件1: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调整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程序的通知(冀语测〔2018〕3号)

附件1: 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调整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程序的通知(冀语测〔2018〕3号)

附件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

 

       附件:2019普通话测试附件.zip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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