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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  10:57:1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  水  市  教  育  局

衡  水  市  财  政  局

关于组织开展“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

申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含高新区、滨湖新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营造尊师重教和关心支持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衡政办发〔2016〕12号),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共奖励100人,其中“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87人、“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13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各县市区按分配名额数量报送档案材料。同时,各县市区分别推荐1名备选人员,推荐条件与正式推荐人员一致,如市级资格审核出现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备选人员申报材料留存县市区教育局备用。

二、申报范围

(一)“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范围:全市乡村学校(乡镇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范围:全市乡村学校在职在岗校级领导干部(不含村教学点负责人)。

(三)2016-2018年已经受到奖励的省、市级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不再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风优良、甘于奉献,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在乡村学校从教15周年及以上(乡村从教12个月计算为一年,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师德高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能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治学严谨、业务精湛,在教学研究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淡泊名利、坚守乡土,个人事迹能够彰显当代乡村教师献身教育、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采。

3.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深受学生喜爱,社会和家长的认可度高,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乡村教育工作15周年及以上(乡村从教12个月计算为一年,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工作作风优良,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

2.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个人事迹能够彰显当代乡村教育工作者甘为人梯、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采,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评审。所在学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由教职工代表和校领导班子集体民主择优推荐申报,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逐级报县级申报奖励领导小组审核,并召集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经县市区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在全县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申报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申报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对象的资格、业绩等进行评审审核,确定拟奖励人选。

经评审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或申报材料不实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公示。在市教育局网站对拟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三)确定奖励人选。拟奖励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申报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奖励人选。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对确定奖励的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民主推荐、公平公正。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确定申报人选。要广泛宣传申报条件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申报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申报考察内容,确保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申报入选人员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组成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工作。

(四)严肃纪律、违规必究。对未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规定程序申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销其申报资格。按照谁申报、谁负责原则,对申报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申报要求

为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区务必在2019年6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材料包括:

(一)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推荐报告(申报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由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此表双面打印,不得加页,不得改变表格样式。

(三)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4);各县市区须按评审结果列出名次,依名次进行排序。

(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附工作照一张。

(五)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份(加封面、目录后装订,由县市区教育局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市级审核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原件。

(六)报送以上材料的同时,需要查验本人人事档案,查验后随即带回,市里不留存。人事档案材料要齐全,由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股)工作人员携带。

前四项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文档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邮箱:rskzhangxin@163.com各种表格均不得改变原来格式,不得加页,《申报表》要双面打印。

 

附件:1.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名额分配表         

3. 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 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一览表

 

 

衡水市教育局            衡水市财政局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利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忠秀  市教育局调研员

        李长忠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广义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久如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建昊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市教育工委纪工委书记

成  员:杨志云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

       张克新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张文清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王宝辉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科级纪检员

办公室主任:杨志云(兼)

 

 

 

 

 

 

 

 

附件2

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

申报奖励名额分配表

名额        项目

 

县市区

申报奖励名额

合计

优秀乡村教师

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

桃城区

5

4

1

冀州区

8

7

1

枣强县

10

9

1

武邑县

5

4

1

深州市

13

11

2

武强县

5

4

1

饶阳县

8

7

1

安平县

9

8

1

故城县

10

9

1

景县

16

14

2

阜城县

7

6

1

高新区

2

2

滨湖新区

2

2

合计

100

87

13

注:“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奖励名额,按照各县市区2018年底上报的乡村教师人数为基数进行分配。

 

 

附件3

衡水市优秀乡村教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近期二寸

免冠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农村学校教龄

籍贯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近三年教学工作量

学年度

工作量(课时)

任教学科

是否担任班主任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截止到2019年5月

个人工作简历

获奖情况

个人先进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所在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意见

学校意见

出席会议      人,其中

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三名代表签字: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同志符合优秀乡村教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校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县级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级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衡水市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近期二寸

免冠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农村学校教龄

籍贯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近三年教学工作量

学年度

工作量(课时)

任教学科

分管工作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截止到2019年5月

个人工作简历

获奖情况

个人先进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所在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意见

所在单位意见

出席会议      人,其中

同意   人,反对   人,弃权  

三名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同志符合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校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县级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级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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