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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谋划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16:34:5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社发局:

 近2年来,各县市区不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推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消除“大班额”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成果。市政府于12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扩大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资源供给。

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已报送了部分项目,但中小学和幼儿园两项建设都存在空白县。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给合实际统筹谋划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积极与政府沟通对接,在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的同时,重点做好城区、城镇的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谋划项目要求。一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项目应在2021530日前能够开工建设,且年内可完工的项目。二是要明确每所学校的名称、选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度、学位数量、完工时间、投用时间、目前进展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报送时间。各县市区将新谋划的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填写附表,202118(星期五)上午1200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hsjyj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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