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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衡水学子助学计划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9  15:40:5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受理衡水学子助学计划申报工作的

公  告

 

按照《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落实衡水产业人才政策14条(试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市7月20日开始受理衡水学子助学计划申报工作,政策详询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相关学校。

咨询及办理电话(工作日)       

单位

咨询电话

衡水市

0318-2999832

桃城区

0318-6989016

冀州区

0318-8670191

枣强县

0318-8566190

武邑县

0318-5728086

深州市

0318-6172030

武强县

0318-3823816

饶阳县

0318-7265821

安平县

0318-7860027

故城县

0318-5328113

景县

0318-7768169

阜城县

0318-4628115

高新区

0318-2166909

滨湖新区

0318-2896110

河北衡水中学

0318-2693011

衡水市第二中学

0318-2817715

衡水市第十三中学

0318-6903025

衡水泰华中学

0318-6830018

衡水志臻中学

0318-2817715


衡水学子助学计划政策简介

服务对象:考入“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参照省委组织部英才入冀计划确定的国内重点院校名单执行)高中阶段具有衡水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范围: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家庭或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孤儿,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本科每生每学年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

提交材料:申请书;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贫困佐证材料;学生本人户口页、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7月20—9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学生向原就读高中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政策规定审核确认资助对象、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资助对象的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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