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受理衡水学子助学计划申报工作的
公 告
按照《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落实衡水产业人才政策14条(试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市7月20日开始受理衡水学子助学计划申报工作,政策详询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相关学校。
咨询及办理电话(工作日)
单位 | 咨询电话 |
衡水市 | 0318-2999832 |
桃城区 | 0318-6989016 |
冀州区 | 0318-8670191 |
枣强县 | 0318-8566190 |
武邑县 | 0318-5728086 |
深州市 | 0318-6172030 |
武强县 | 0318-3823816 |
饶阳县 | 0318-7265821 |
安平县 | 0318-7860027 |
故城县 | 0318-5328113 |
景县 | 0318-7768169 |
阜城县 | 0318-4628115 |
高新区 | 0318-2166909 |
滨湖新区 | 0318-2896110 |
河北衡水中学 | 0318-2693011 |
衡水市第二中学 | 0318-2817715 |
衡水市第十三中学 | 0318-6903025 |
衡水泰华中学 | 0318-6830018 |
衡水志臻中学 | 0318-2817715 |
衡水学子助学计划政策简介
服务对象:考入“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参照省委组织部英才入冀计划确定的国内重点院校名单执行)高中阶段具有衡水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范围: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家庭或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孤儿,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本科每生每学年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
提交材料:申请书;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贫困佐证材料;学生本人户口页、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7月20—9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学生向原就读高中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政策规定审核确认资助对象、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资助对象的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