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高新区、滨湖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语函〔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23年9月11日至17日为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每年9月为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以下简称双推月)。为做好第26届推普周和“双推月”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加大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将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建设现代化强市、美丽衡水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领导
衡水市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由市语委、市教育局牵头,与市语委各成员单位等部门共同组织。各县市区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市直各部门、市直各学校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在本部门、本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第26届推普周,以“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把语言文字工作法定地位的宣传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把全国推普周的宣传与我省“双推月”的宣传结合起来;把推普周活动与“中华经典诵写讲唱”活动结合起来;把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经典润乡土行动计划结合起来。语委成员单位广泛参与,共同做好我市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活动,组织更加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市语委办组织主题活动。负责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的推送宣传;推普周和“双推月”期间,联合市书法协会组织开展书法家进校园活动(公开课、书法辅导员);组织开展“2023讲好中国故事—我爱家乡生态美”主题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2);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衡水区域选拔赛优秀作品中网上展示(湖城云课堂);联合衡水广播电视台继续开展“普通话展校园风采”专题节目录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公民语言文化素养,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性发展。
(二)各语委成员单位做好行业系统宣传工作。语委各成员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
1.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活动。
2.在明显位置悬挂宣传条幅、推送(张贴)宣传海报;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电子屏幕等加强宣传。
新闻媒体要主动对推普活动作进行专题报道;在广播、电视、网站播出推普宣传口号、公益广告;报刊、网站、公众号刊登有关宣传文章。
3.在办公场所、会议室设置宣传标语牌、警示语牌。
4.有条件的部门组织一次语言文字知识竞赛活动。
5.进行一次用字用语自查整改活动,工作中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工作用语用字。有条件的部门结合行业要求、岗位技术要求,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普通话比赛活动,开展以“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创城我先行”“推广普通话,共创文明城”“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创文明城”为主题的推广宣传活动。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提高行业干部职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主要宣传阵地,聚焦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和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经典润乡土行动,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书法家进校园活动,确定至少5所学校为示范点。
(四)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活动。
2.组织开展以“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等活动。
3.组织开展规范字书写活动。各学校围绕主题,结合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组织本校书法教师或邀请校外书法协会会员,开展书法家进校园活动,组织规范汉字书写讲座(专题公开课)、书写比赛(书写作品展示)等活动,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语委办、市书协将在3 所市直学校(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衡水科技工程学校、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共同开展活动。
4.组织开展课本剧表演、经典诵读、演讲、辩论、经典咏唱、语言文字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2023讲好中国故事—我爱家乡生态美”主题活动。
5.市直各学校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创建文明城市”“传承经典,创文明城”“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创城我先行”“推广普通话,共创文明城”“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创文明城”为主题的推广宣传活动。提倡各学校开展“规范社会用字”啄木鸟行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报送背景有学校全称、“经典诵读”主题、时间的图片和视频资料)。
6.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市直学校继续与衡水广播电视台FM101.9综合广播合作,开展以“普经典文化,通湖城文明,话校园心声”为主题的“2023普通话展校园风采”中华经典诵读专题节目录播活动。
7.积极开展经典润乡土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 学讲普通话”活动,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普通话水平,不断提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普及普通话水平。
8.各学校在校园内开展一次用字用语自查整改活动,特别是规范(纠正)繁体字的使用;教师、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达标情况,对普通话水平不达标人员加强培训,提升能力,限期达标。
9.组织师生制作音视频宣传作品、绘制宣传海报、撰写宣传文章(作品)等,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公众号、校刊校报等进行广泛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对学校特色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10.以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在咨政研究、活动推广、合作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凝练特色优势,推动内涵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部署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普周和双推月有关工作,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科学精准制定推普周和“双推月”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活动成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请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前、9月25日前报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活动总结各项具体活动要有组织开展场次/期次、参与人次等具体数据)。
(二)聚焦重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推普周和“双推月”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和“双推月”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工作重心向农村地区及重点领域倾斜,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写唱实践、经典润乡土活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治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讲等,提升工作精准度与实效性,促进推普活动常态化。
(三)挖掘典型案例,持续深入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广电部门,大力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和推普工作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凝聚起社会广泛共识和力量。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整合宣传力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推普工作,提升宣传集聚效应。
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将推普周和“双推月”开展的特色活动,以文字(500字内)和图片(视频)形式报市语委办,市语委办将择优宣传推广。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守各项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盆景式、一阵风式活动,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联系人:衡水市语委办 刘冀 郑璇璇,电话(传真):0318-2683986,电子邮箱:hsyuweiban@126.com。
附件:1.各县市区书法协会会员联系人
2.“讲好中国故事--我爱家乡生态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衡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